| |
会员登录 |
|
|
供求平台 >> 项目服务 >> 工程项目信息
|
国际帆船中心燃气管道招标
|
|
项目名称: 国际帆船中心燃气管道招标(3.17) 所属行业: 建筑工程 发布日期: 2005-03-17 标讯内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要求投标企业资质: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 2、本项目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为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要求投标企业具有在近三年(从2002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的同类工程(完工日期以质 量监督部门备案日期为准)。 一、工程概况 工程规模:天然气管道全长约3000米: ①四号线低压全长850.5米,管径为250毫米; 四号线中压全长为851.5毫米,管经为250毫米; ②五号线低压全长为223米,管经为250毫米; 五号线中压全长为75.5米,管经为250毫米; ③二号线低压全长为240米,管经为250毫米; 二号线中压全长为666.5米,管经为250毫米。 以上管材均采用聚乙烯管(SDR11系列)。低压管道设计 压力为0.005Mpa;中压管道设计压力为0.4Mpa。 ④调压箱暂定最大流量为:600NM3/H。 计划文号:青计投资函[2003]72号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价款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燃气管道工程。 二、要求: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 2、本项目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为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要求投标企业具有在近三年(从2002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的同类工程(完工日期以质 量监督部门备案日期为准)。 三、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05年3月17日9:00至2005年3月21日16: 00 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澳门路121号)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 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 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3.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原件 4.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上两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应的质量 等级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 6.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工程的合同、中标通知书、 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 7.注册地在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 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或有效证明材料; 8.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报名须提供第1、2、3、4、5、7、8条要求的材料。 四、招标人将按照后附资格预审评分标准(相关解释执行青建管字[2004]40号文件)从报名 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并于2005年3月22日16时前通 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企业,一律按自动弃权处 理。
第29届奥运会国际帆船中心燃气管道工程投标人资格预审评分标准(满分50) 企业类似工程经验:24分,企业上两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达到合同目标的每项加4分,上两 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优良工程奖的每项加5分。 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级别的分数,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24分。 拟承担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14分,该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的工程,获国家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优良奖的每30万元加0.04分;获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优良工程奖的每 30万元加0.03分;其它达到合同目标的工程每30万元加0.02分。以单项合同工程为准, 不足30万元不计分。同一工程获多个奖项,只计取最高级别的分数,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 14分。凡市辖区以外的项目必须提供获奖项目证书发证部门或获奖项目正式文件下发部门出 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综合考评:2分,该项目经理上两年度获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优秀项目经理 称号的加1分;获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加2分。同时获多个奖项的,只 计取最高级别的分数。 国际管理体系认证:3分,企业通过ISO9001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否则不得 分。企业通过ISO14000系列国际环保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否则不得分。企业通过 OHSMS18000系列国际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否则不得分。 企业信誉:2分,招标人依据对报名投标单位的信任程度打0-2分。 企业市场行为:5分上一年度报名投标单位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处罚的扣5分;上一年 度报名的投标单位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集体上访或恶劣影响的一次扣5分;注册地在市行 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必须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价款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燃管道工程。 现场投标报名期限: 2005-3-17 9:00:00 至 2005-3-21 16:00:00
|
|
|
|